全球微头条丨中交地产: 中交地产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时间:2023-01-03 17:58:13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1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资料图)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 中交 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前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695,433,689 股,本次股东大会中,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95,433,689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88.96%。

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11.04%。

以下同)6 人,代表股份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 意 408,970,329 股 ,占 出席 会议 股东 有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00 股, 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的 64.25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

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