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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投标保证金对于企业而言,一直都是“沉睡”的资金,无形中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以主题教育整改为契机,江苏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投标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实现沉淀保证金“清零”,清退沉淀保证金约8.68亿元,惠及2万余家次企业。
今年3月,江苏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把相关工作放在稳投资、促项目、保增长的大局中进行谋划,把规范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和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作为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
通知出台后,省发改委会同省政务办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视频会议,向前一步、主动发力,全面部署投标保证金规范收取和清退专项行动。一是要求全省凡是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要设立保证金专项账户,多渠道、高效率清退保证金。二是加强对招标人自行收取投标保证金行为的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招标人超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和不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
在投标保证金规范收取和清退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梳理统计相关信息,建立清退台账。针对企业变更、兼并重组、破产注销、资料缺失等保证金清退难题,积极研究破解之策,提供“一企一策”服务,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告提醒。第一时间在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清退保证金公告,公布退还条件和退还流程,提醒敦促投标企业。二是精准施策。对现存企业,主动联系办理退还手续;对注销变更无联系方式的企业,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通过查询天眼查、爱企查、招投标电子档案等途径,仔细搜寻企业相关信息,想方设法取得联系后进行退还;对纸质招投标项目中资料缺失的企业,仔细核对银行和财务资料,确认保证金缴纳无误后,予以办理退还。三是上门帮办。主动登门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材料,积极协调招标单位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补办审批手续,手续完备后第一时间退还到位。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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