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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实施混淆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万余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贵州娃茅酒和娃茅小哈酒瓶身及外包装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的瓶身、外包装相似。当事人通过“娃茅店”众筹项目开展贵州娃茅酒业务,购买者向当事人支付9576元后可领取贵州娃茅酒4箱(24瓶)或娃茅小哈酒4箱(120瓶)成为项目股东,此后贵州娃茅酒在杭州范围内门店经营产生的销售额股东可以获得分成。截止案发,当事人经营贵州娃茅酒、娃茅小哈酒违法经营额34万余元。
据悉,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兵,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0%、30%,其中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李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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